丽晶大酒店室外绿化工程(一期)施工招标公告-pg电子试玩入口

作者:[ ]发布时间:[ 2016-04-29 ]点击量:[ 281人次 ]

项目编号:hlgg2016-002#


一、工程概况
1、项目名称:丽晶大酒店室外绿化工程(一期)
2、招标人:淮安丽都置业有限公司
3、招标类别:工程施工类
4、项目地址:涟水县海安路西侧,县法院北侧
5、项目简介:本工程位于涟水县海安路西侧、县人民法院北侧,
6、招标范围: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7800多平方米。园林绿化工程、喷灌工程。(具体详见施工图纸)
7、计划工期:30日历天
8、标段划分: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
9、招标方式:公开发布招标信息,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,经资格审查并对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考察合格后,邀请招标。前期通过考察的单位,符合本项目条件的,可凭单位授权书直接报名。
二、投标报名人资质要求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不接受联合体投标);
2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、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;
3、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委托形式投标,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;
4、资质等级: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;
5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: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资质;
6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等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,企业机械设备齐全,能及时发放工程施工人员(包括农民工)工资,财务状况良好,社会信誉好;
7、提供近二年内绿化工程类似案例(其中须保证至少一个业绩为江苏省内施工完成的)二个及以上;
8、近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,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。
三、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工程付款方式等
1、投标保证金:壹万伍仟元人民币;
2、履约保证金:定标后,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%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,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(无息)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执行;
履约保证金退付:工程全面履约且验收合格后退还,不计利息;
3、付款方式:
1.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,所有苗木全部进场且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40%;
2.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30%;
3.竣工结算定案付至结算款的90%;
4.工程价款结算经发包人工程部、造价管理部初审完毕后,报发包人总公司安徽省南翔(贸易)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复审,复审完毕双方签字后,经发包人分管工程副总经理、总经理审批签字,方可报送到发包人财务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。完成竣工结算、双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期工程结算价款的90%,余款10%留做工程保修期质保金,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退付,不计息。  
5.工程养护期:贰年。
6.支付进度款和工程结算价款时,投标人必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。
7.所有工程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,均转入投标人公司账户。
8.以上履约保证金退付均不计息;
9.采用银行保函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,于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返还。
10.发包方在每次付款的同时,承包方同时应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;
11.保证金的缴纳及进度款的pg电子娱乐平台的支付方式采用转帐方式。
四、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
1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2、本次招标项目的拟派项目管理成员一览表;
3、pg电子试玩入口的简介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、国家及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,且均须在有效期内;
4、法人、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:必须在公司有两年以上从业经历,且须提供在该公司两个以上业绩(其中须保证至少一个业绩为近两年内江苏省内施工完成的),不允许实际承包人挂靠进行投标。
6、符合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;
7、以上投标报名文件须按前述的顺序装订,每页需加盖企业公章;
8、装订要求:活页装订;
9、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有效,在考察过程中进行真实性复核;如有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存在任何虚假、隐瞒、欺骗的情况,一经查实,将永远不得参与安徽南翔集团招投标活动,且报名单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。
五、时间要求
报名截止日期:2016年05月6日
预计投标日期:2016年05月中旬
预计开标日期:2016年05月中旬
六、定标原则
技术标合格,商务标最低价中标(恶意报价除外)。清单招标,固定总价包干。
七、报名方式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
报名地址:淮安丽都置业有限公司造价部
报名电话: 0517-82398606 /15861736261       
联系人:  汪女士          
工作时间:          
周一至周六8:40-12:00,13:30-17:30
招投标微信群:淮安公司招标群
八、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方式
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:
1、材料审查部分:对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投标报名资料进行审查,核实报名人所提交的资料齐全、真实及有效,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人进行实地考察;
2、实地考察部分:对材料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人进行实地考察,核实报名人公司资质、工程案例及拟报项目经理(实际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)符合本项目建设的要求;
同时通过以上两个环节审查的投标报名人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。
九、投诉方式
安徽南翔集团督查部
投诉电话: 0551- 65816609、65816610 
手机:13505562324
传真: 0551-65816609  
qq:1303405669
电子邮箱:


地址:合肥市包河大道100号(包河大道与西安路交叉口)华夏茶都6层(邮编:230000)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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